CE-ROHS 2.0指令-中文
ROHS指令简介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 ,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Pb,隔Cd,汞Hg, 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2015年6月4日,欧方正式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并于2019年7月22日强制实施。
欧洲ROHS2.0最新指令
RoHS 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制物质 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
汞(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 VI)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检测认证资料准备
1).只进行重金属检测:固体需提供约5-10g,液体需提供5-10mL;
2).只进行溴代阻燃剂检测:固体需提供约10-20g,液体需提供10-20mL;
3).进行重金属寄有机污染物检测:提供约20-30g的样品;
4).进行其他有机污染物检测:提供约30g的样品;
5).只检测镀层(涂层)部位的样品,需注明镀层(涂层)的材质部位的大致重量;如镀层(涂层)部位的重量达不到送样量的要求,需提供镀层(涂层)原料。
ROHS检测工厂检验
不需要进行工厂检验,但一般来说RoHS会要求一年有效期。其实RoHS测试报告本身只是基于对产品的分析,只要你的产品材质、生产工艺与流程等不变,测试报告可以长期有效。
ROHS涉及产品范围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 吸尘器,热水器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 ,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电动工具; 电动电子玩具; 医疗电气设备。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资讯科技及电讯设备(虽然在一些国家基础设施设备是豁免)4。消费性设备。5。照明设备,包括灯泡。
6、电子和电气工具。7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医疗器械(目前豁免)
9、监测和控制仪器(目前豁免)
10、自动售货机。
11、半导体器件。
ROHS各国实施情况
世界各国采用RoHS标准都是根据IEC62321标准
欧洲新RoHS为CE/RoHS认证 指令为2011/65/EU。
欧洲CE-RoHS为强制执行,为CE其它的一部份。
中国RoHS为自愿性认证。
美国RoHS为自愿性认证,CPSC强制执行。
日本RoHS为自愿性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