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能效CEC认证介绍
CEC认证介绍
CEC认证是由美国加里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 )于2005 年 12 月 30 日依法实施的电器能效法规(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该法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用电产品的效率,节约能源,减少气体排放和温室效应。
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出现在日常生活,“节省能源”将成为21世纪所有人必须面对的迫切问题。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CEC)即将在2006年7月1日针对AC-DC与AC-AC外部电源供应器的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全新的强制性标准,届时,几乎所有电子产品都将遭受冲击。
该标准将涵盖所有使用外部电源供应器(如充电器和适配器)的产品,包括手机、家用无线电话、便携式音乐播放器、掌上游戏机、玩具等,并要求这些产品在待机与使用状态下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运用能源。
这意味着在2006年中以后,所有在美国使用,以及要销往美国的变压器、外部电源供应器、适配器、充电器都必须改变设计。
除了节省能源外,CEC的新规范也将在环保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据该公司统计,若所有加州的外部电源供应器都能遵循新的标准,则每年加州将能减少超过360,000吨的二氧化碳放射量,这个数目相当于60,000辆汽车的每年放射量。
该法规规定,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该法规为58 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按照该法规要求,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
CEC是美国加州的强制申请认证项目。
相关管控产品如Power Supply如要在美国加州境內销售,需在2006.7.1之前, 取得CEC 认证, 如果不能达到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新规范的要求申请装置, 一律禁止在美国加州贩售。
产品名称 | 检测方法 |
Compact Audio Device 小型音频设备 | IEC 62087:2002(E) |
Power Supplies 电源适配器 | US EPA Test Method dated 08-11-2004 |
Battery Charger Systems 电池充电系统 | Energy Efficiency Battery Charger System Test Procedure Version 2.2 dated November 12, 2008 |
Fluorescent Lamp Ballasts 荧光灯镇流器 | 10CFR Section 430.23(q) (2008) |
Lamps 灯(荧光灯/白炽灯) | 10CFR Section 430.23(r) (2008) |
LED luminaries LED灯 | CaliforniaJoint Appendix JA8-2008 |
Metal Halide Luminaries 金属囟化物灯 | ANSI C82.6-2005 |
Cooking Products / Consumer Products消费类炊具(烤箱、微波炉、食品加热柜等) | 10CFR Section 430.23(i) (2008) |
市场的安全标志 cETLus标志: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和加拿大市场的安全标志 工厂检查 美国ETL认证需检查4次,加拿大则一年2次;以两者皆有则一年4次。